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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黑龙江监管局 黑龙江省财政厅联合召开 全省财会监督和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

发布时间:2023-04-28 来源: 作者:融育会计网校

3月24日,财政部黑龙江监管局与黑龙江省财政厅联合召开全省财会监督和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落实全国财会监督工作会议和财政部财会监督、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对全省专项行动组织实施进行具体部署。会议传达了刘昆部长在全国财会监督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朱忠明副部长在全国财会监督和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并对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及有关工作要求进行了部署。财政部黑龙江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时浩庭同志受局党组委托,在会上提出5点工作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开展好专项行动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六次全会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多次就财会监督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今年2月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为推进新时代财会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开展专项行动是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有效防范化解风险、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是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提升财政治理能力和效果的重要手段,是强化财经纪律约束、保障积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的内在要求,是提升会计评估行业质量、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举措。

  省内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精神上来,从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高度,全面深刻把握新时代财会监督工作的丰富内涵,深刻认识开展财会监督和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勇担职责使命,依法依规履行财会监督职责,强化内部监督,把专项行动抓牢抓实抓出实效。

  二、明确任务要求,精心组织、统筹推进专项行动 

  此次财会监督和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涉及内容多、政策性强,需要精心组织、统筹推进,扎实有效开展。一是财会监督专项行动。从现在开始持续到年底,聚焦财经领域重大案件查处、财经纪律重点问题整治、会计评估行业专项监督3个重点领域,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财务造假等违规违纪问题。二是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从现在开始到今年年底为第一阶段,在省级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建设监控模块,黑龙江监管局将聚焦社保和就业、教育、生态环保、农业农村、基本建设等重点领域,对涉及黑龙江省的相关转移支付资金实施重点监督,并聚焦中央部门核心职能和承担的重大任务,对在我省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的有关预算项目开展重点监督。

  省内各级财政部门要抓好工作统筹,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复查,加强督促指导,扎实做好整改问责和长效机制建设,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明确职责任务,厘清工作思路,压实工作责任。要严肃认真开展好自查和复查工作,明确自查自纠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严格落实工作责任。严格按照方案规定步骤和时间节点落实任务要求,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高效有序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三、把握职能定位,着力构建贯通协调的财会监督机制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要求,“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省内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握财会监督职能定位,精准选取切入点,推动与其他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推动构建“纵横贯通”的工作机制。一是财政部门要履行监督主责。省内各级财政部门应切实履行好财会监督主体责任,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发挥好牵头组织作用,加强对本地区专项行动工作的统筹谋划、督促指导和沟通协调。要按照贯通协调的要求,在此次专项行动中,积极探索财会监督与纪检监察等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有效路径,建立健全信息报送、线索移送、重大问题移交处理、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二是各部门要形成工作合力。按照统筹协同、分级负责要求,积极构建高效衔接、运转有序、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实现信息沟通、线索移送、协同监督、成果共享,最大限度统筹财会监督资源,推动形成监督合力。两个专项行动,中央和地方将同时推进。省内各部门、各单位,包括注册会计师协会、资产评估协会,都要共同参与,既要分级负责、分口把关,更要协调配合、上下联动,要同题共答、同频共振、同向发力,推动我省财会监督“一盘棋”发展。省内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与审计、税务、人民银行、金融监管、证监等部门的沟通配合,充分发挥各方面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三是要强化监督成果应用。专项行动要加强成果共享,推动监督工作成果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更好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省内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全面总结成功经验做法,促进形成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黑龙江监管局将依照财政部要求开展财会监督工作,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机制,及时向财政部和省委、省政府报告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充分发挥中央财政与地方联系的桥梁纽带作用。

  四、坚持问题导向,提升财政治理能力和政策效果 

  近年来,财政部组织开展了多项检查、核查工作,探索建立涵盖财政直达资金、国库集中支付资金、试点单位实有资金等在内的财政资金监控体系,发现和处理了相关地区和部门违规问题。通过严肃责任追究,加大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力度,形成了有力震慑,有力推动了各级各部门和中介机构进一步强化财经纪律意识,财经秩序持续向好。但同时也应看到,当前财经纪律执行不严、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企业财务舞弊会计造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走过场”甚至串通舞弊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地存在,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影响了政策实施效果。组织开展财会监督和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就是要在巩固财经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的基础上,持续保持财会监督的高压态势,有力遏制问题增量,清除存量,督促相关部门、单位牢固树立财经纪律“红线”意识。就是要牢牢抓住提高中介机构执业质量的“牛鼻子”,聚焦行业执业突出问题,严厉打击财务会计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省内各级财政部门和相关部门、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明纪律要求,筑牢底线思维,规范财政财务管理,切实提高财政治理能力,确保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实。

  五、强化执纪问责,坚决推动问题整改落实 

  组织开展财会监督和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整治财经领域中的深层次问题,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省内各部门、各单位要提升政治站位,切实担当起查摆问题、整改问题的政治责任,用好执纪问责手段,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成效。一要发扬斗争精神。充分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敢于担当作为,敢于坚持原则,能够顶住压力,坚决同各类财经违法违规行为作斗争。坚持“强穿透、用重典、正风气”,从严从重查处恶劣的财务舞弊、会计造假案件,强化对责任人的追究问责,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二要把握监督定位。专项行动要立足规范、纠偏、警示、威慑,促进财政财务管理规范运行,促进财政资金发挥使用效益,促进中介机构提高执业质量和职业素养。要边查边改、即查即改、真查真改,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在补短板、堵漏洞上想办法,在健全制度、完善机制上做文章,以监督促管理,不断提升社会治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三要提高财经纪律的执行力和威慑力。对在财政、财务、会计领域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要坚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省内各部门、单位应增强法制观念,认真组织、认真自查,认真抓好整改落实,维护财经法规严肃性。对在专项行动中不担当、不作为、隐瞒问题不报的,将依法依规严肃问责,要让财经纪律“长牙带电”,成为不可触碰的红线,真正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推动财经法律法规执行力显著提升、法律效能持续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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